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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510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的通知

来源: 继续教育学院 添加时间: 2025-07-16

各助学单位:
  按照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等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办〔2022〕196 号)文件要求,根据《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规定,现将我校自学考试202510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  一、组织形式
  我校自学考试考生毕业设计(论文)开展形式分为申请毕业组(以下简称“毕业组”)和申请学士学位组(以下简称“学位组”)两个组别开展相关工作。为切实保障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术规范与质量,自本批次起,学位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学院统一聘请本校专任教师担任,相关聘请费用由助学单位向学院支付。指导费用参照学校标准(360元/12周)。
  二、工作安排
  1.助学单位工作安排详见《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510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助学单位工作安排》(附件1)。
  2.考生毕业设计安排详见《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510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考生进度安排》(附件2)。
  三、费用收取
  1.外审费用(仅限学位组)
  助学单位收取考生外审费用(200元/人),并统一汇款至维普平台账号,汇款信息如下:
  账户名称:重庆泛语科技有限公司
  开户银行: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星光支行
  帐 号:7849 0188 0001 61641
  如需发票,请在汇款附言里标注。
  2.答辩费用
  助学单位统一收取考生答辩费用(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本科毕业生需向学校缴纳350元/人的论文答辩费)后汇款至大连工业大学。
汇款账号:
  账户名称:大连工业大学;
  开户银行:建行大连机场支行;
  账号:2120 1501 8000 5000 3264
  四、特别提醒
  1.无助学单位考生须自行联系学院网站公示的助学单位,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。
  2.参加毕业设计答辩的考生,须通过所有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考试。
  3.参加本批次学位组答辩的考生,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完成相关论文进度,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,将被取消学位组答辩资格。
  4.参加本批次学位组答辩的考生,如本次未能通过,下次参加时可略过前期考核环节,直接进入毕业设计(论文)提交环节。
  附件1:自学考试202510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助学单位工作安排
  附件2:自学考试202510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考生进度安排
  附件3: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信息表(毕业组)
  附件4:维普平台-助学单位管理员使用手册
  附件5-1:大连工业大学环境设计专业(130503)毕业设计考核要求
  附件5-2:大连工业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(130502)毕业设计考核要求
  附件6:维普平台-学生使用手册
  附件7:开题报告模版
  附件8:大连工业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写作要求
  附件9: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情况表
  附件10: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设计(论文)二次答辩申请表

附件1:自学考试202510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助学单位工作安排.docx
附件2:自学考试202510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考生进度安排.docx
附件3: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信息表(毕业组).xlsx
附件4:助学单位管理员-使用手册.docx
附件5-1:大连工业大学环境设计专业(130503)毕业设计考核要求.docx
附件5-2:大连工业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(130502)毕业设计考核要求.docx
附件6:维普平台-学生使用手册.docx
附件7:开题报告模板.doc
附件8:大连工业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写作要求.doc
附件9: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情况表.xlsx
附件10: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(设计)二次答辩申请表.xlsx 


  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  2025年7月16日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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