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等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办〔2022〕196 号)及《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自学考试202604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形式
我校自学考试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分为申请毕业组(以下简称“毕业组”)和申请学士学位组(以下简称“学位组”)两个组别开展相关工作。为切实保障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术规范与质量,学位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学院统一聘请本校专任教师担任,相关聘请费用由助学单位向学院支付。指导费用参照学校标准(480元/12周)。
二、工作安排
1.助学单位工作安排详见《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604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助学单位工作安排》(附件1)。
2.学生毕业设计安排详见《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604批次毕业设计(论文)学生进度安排》(附件2)。
三、费用收取
1.论文指导费用(仅限学位组)
助学单位统一收取考生论文指导费用(480元/人)汇款至大连工业大学。
账户名称:大连工业大学;
开户银行:建行大连机场支行;
账号:2120 1501 8000 5000 3264
2.外审费用(仅限学位组)
助学单位收取学生外审费用(200元/人/次),并统一汇款至维普平台账号,汇款信息如下:
账户名称:重庆泛语科技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星光支行
账 号:7849 0188 0001 61641
如需发票,请在汇款附言里标注。
3.答辩费用
助学单位统一收取学生答辩费用(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本科毕业生需向学校缴纳350元/人的论文答辩费)后汇款至大连工业大学(汇款账号同第1条中大连工业大学账号)。
以上所有费用一经汇出不予退还,请各单位仔细核对。
四、特别提醒
1.无助学单位学生须自行联系学院网站公示的助学单位,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。
2.参加毕业设计答辩的学生,须通过所有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考试。
3.参加本批次学位组答辩的学生,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完成相关论文进度,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,将被取消学位组答辩资格。
4.参加本批次学位组答辩的学生,如本次未能通过,下次参加时可略过前期考核环节,直接进入毕业设计(论文)提交环节。
文字/黄钰
编辑/靖薇
审核/靖薇、王一霖、张凯
编辑/靖薇
审核/靖薇、王一霖、张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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